一、執法支隊級別
執法支隊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組織架構,根據城市管理執法的需要,執法支隊可以分為不同的級別,包括:
1. 市執法支隊:市執法支隊是市政府組成部門,負責市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。
2. 縣執法支隊:縣執法支隊是縣政府組成部門,負責縣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。
3. 街道執法大隊:街道執法大隊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街道設立的執法機構,負責街道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。
4. 區執法大隊:區執法大隊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區設立的執法機構,負責區范圍內城市管理執法工作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的執法支隊級別之間,其執法范圍、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異。
二、街道綜合執法大隊長級別
街道綜合執法大隊長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的一個重要職位,負責街道范圍內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組織、協調和領導工作。街道綜合執法大隊長的級別通常分為以下幾個層次:
1. 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: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的 級別職位,負責街道范圍內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工作。
2. 街道綜合執法支隊長:街道綜合執法支隊長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的高級職位,通常需要具備豐富的執法經驗和領導能力,負責執法支隊的管理和協調工作。
3. 市執法支隊長:市執法支隊長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的高級職位,通常需要具備豐富的執法經驗和領導能力,負責市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。
4. 省執法支隊長:省執法支隊長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的高級職位,通常需要具備豐富的執法經驗和領導能力,負責省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的執法支隊長職位之間,其職責和權限存在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