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朝時期,樂昌市改為郡治,屬韶州。唐朝時期,樂昌市成為韶州府所在地,直至宋朝時期仍屬韶州府。明朝時期,樂昌市改為樂昌州,成為廣東省下轄的州之一。清朝時期,樂昌州升格為樂昌府,成為廣東省下轄的府之一。
1953年,樂昌府撤銷,將其所屬地區并入廣東省韶關市。1965年,樂昌市再次成為廣東省下轄的市之一。此后,樂昌市一直屬于廣東省。
樂昌市位于廣東省韶關市以北,距離韶關市約50公里。韶關市是廣東省下轄的地級市之一,也是廣東省重要的能源、交通、礦產資源基地之一。樂昌市與韶關市之間的關系較為緊密,在能源、交通、礦產資源等方面都有合作和交流。
樂昌市曾經是廣東省的重要城市之一,如今已成為廣東省下轄的地級市之一。雖然樂昌市與韶關市之間有緊密的聯系,但是樂昌市也有自己的獨立性。樂昌市有自己的政府、公安局、法院等機構,也有自己的方言和文化傳統。
如今,樂昌市已經成為了廣東省的一個地級市,與韶關市并列。雖然樂昌市曾經屬于韶州府,但是如今已經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城市。